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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武汉理工大学党校材料学院分校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

 发布时间:2023-10-25

     为进一步提高发展对象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,帮助发展对象端正入党动机,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相关通知要求,材料学院分党校拟定于2023年10月29日—11月6日举行发展对象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   一、培训学员

    各学院尚未取得《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证书》且符合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条件的发展对象。

    二、培训方式

    主要采取线下集中授课、个人自学、实践锻炼相结合的形式开展。

    (一)集中授课(课程安排见附件1

    集中培训时间:10月29日(周日)14:20-17:30(学员提前15分钟到会场)

    集中培训地点:西院会议中心201

    学员需按时参加培训,合格者可获得8个学时。

    (二)个人自学(13学时

    主要借助学习强国APP开展。学习要求及学习时长认定方法如下:

    (1)学习强国。学员培训班期间新获得的学习积分可折算为一定学时,折算标准:50学习积分可折算为1个学时。学习积分初始值以10月29日当天的学习积分截图数值为准,每日应增加50积分,11月6日前所获得的学习积分数值与初始值的差值即为新获得的学习积分。

    按要求完成学习,积分累计450分以上后可获得个13学时,初始积分及最终积分需截图提交给组长。各学员需在11月6日前在学习强国平台上按要求观看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》、《学习党章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》、《学习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管理、法律等方面的理论和知识》等系列学习。

    (三)实践锻炼(3个学时

    学员需在11月6日前开展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(例如:劳动实践、志愿服务、爱老敬老等)。

    按要求完成实践锻炼1次可获得1学时,总结材料电子版(文件名:学院-学号-姓名)需交给组长。

    三、学习时长要求

    线上学习、线下学习、实践锻炼的总学习时长不低于24个学时。

    四、结业考试

    1.在线考试

    请所有学员在10月29日20:00-10月31日20:00期间,凭智慧理工大的账号和密码,登陆“智慧理工大-党校考试平台-学员端-我的考试”完成发展对象考试。超过考试时间(120分钟),考试系统将自动关闭,未完成考试者无法结业。

    2.学习心得

    所有学员需撰写学习心得,心得需根据学习内容撰写(学习强国),不得抄袭,不低于1500字。学习心得命名为“学院-学号-姓名”,11月6日前将电子版交给组长。

    五、培训纪律与要求

    1.所有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教学日程安排,线下授课原则上不能请假,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集中培训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,提交书面申请由年级辅导员或党支部书记审批,同意后报送材料学院306办公室备案。因特殊原因批准请假的学员不参加优秀学员评选,无故旷课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。

    2.线下授课环节,学员需在规定区域就座,按时到场完成线上签到、签退,不得随意走动、中途离场。迟到、早退者不参与优秀学员评选,情节严重者取消培训资格。

    六、培训成绩

    总学时达标、各培训环节按时完成且成绩合格者颁发《发展对象结业证书》,培训成绩由线上自学(30%)、实践锻炼(10%)、学习心得(10%)、在线考试(50%)四部分构成。任何一环节不合格者不予结业。

中共武汉理工大学党校

材料学院分党校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年10月2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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